《Dancing Julia》(第2季)
08/15 2007, 17:52

文/朱尊箐
这个夏天来得特别早,恣情开放的花儿染得小城一片彤红,燠热的空气中流溢着一股经了风的甜香。
潘校长花了整整一上午时间开高三誓师动员大会。訾宁抬头看他时发现老潘依然是记忆中精神矍铄的模样,头发支棱,颧骨高耸,一脸苦大仇深,唯一的变化是,一个暑期没见,对方似乎多出来几公斤额外体重。
正值七月月末,溽暑蒸人,阳光挤过浓密的白杨树隙泼洒下来,晃眼的厉害,知了在绿叶深处没完没了的鸣唱。
老潘在主席台上口吐莲花,唾沫星子碎琼乱玉一般漫天飞溅,莘莘学子们则在台下听得恹恹欲睡,汗湿溻溻。从老潘云山雾罩十八弯的话里,訾宁听出来主旨无非三句:一,男生做僧,女生做尼;二,大学是天堂,红男绿女遍地都是,现在莫为着一朵花而放弃整个春天;三,不听吾言者,前途岌岌可危。
大凡怕别人思春者,必是自己先心旌摇荡动了邪念。周作人管这叫做“老流氓的变态心理”。訾宁忿忿的想。
“从今天起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周只许回家一次。”
变态的规定顿时引发一阵山崩地坼般的嘘声。
“好了,今天的动员大会先开到这里,由于时间有限,这个问题我还未展开来谈,只说了些梗概,等有机会再与同学们促膝长谈。”
老潘咂摸一下将要龟裂的嘴唇,明显意犹未尽。他啐一口唾沫,呷口茶,润润喉咙正要补充几句,俯首看台下时,人群早已作鸟兽散状仓皇遁去。
“Good afternoon, boys and girls。”
“格格”的样子,不像教英语的,倒像是教历史的。眉骨有点儿突出,嘴巴也有点儿突出,从侧面看,同出土文物北京猿人有得一拼。他本来叫夏子威,因为名字同《还珠格格》里“济南大名湖畔”的夏紫薇谐音,遂得了“格格”的雅号。他不过从师范院校刚毕业两三年的光景,二十郎当岁,正值少年孟浪的年纪,脾气亦是“偶尔见峥嵘”,属于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周小眉,你起来回答一下选择题的第三道。” “格格”环视一下教室。
无人应答。
“周小眉?” “格格”再问一次。
仍无人应答。
“周小眉!” “格格”显然有些激动了。
叶茜赶紧用手指戳一下同桌,一个女孩儿腾一下站了起来。一米七几的个子,高高瘦瘦,俏丽的短发,光洁的牙齿,灿烂的微笑。
她疾速抛开手头的《LIFESTYLE》杂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隔着叶茜扯过訾宁的试卷。
“选C,第三个。”
她脆生生地回答,那么晶莹的青春气息轻轻荡漾。
“Why?” “格格”不依不饶。
空气一下子凝固起来,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齐刷刷扫过来,想看周小眉该如何应付眼下这局面。
周小眉撇撇嘴唇,犟犟鼻子,脸上漾开几丝得意。
“很简单啊,A项最容易排除,B项明显错误,D项显然不合适,所以选C。”
所有人一瞬间静了下来,沉默片刻,然后放肆的爆笑,像是要掀翻屋顶。“格格”万万没料到周小眉会如此回答问题,一时间嘴巴张老大,惊讶得不知所措。
“Wonderful。请坐。”
阳光忽然黯淡了一下,接着便万籁寂静。
訾宁第一次发现,原来双鱼座的女孩是如此狡黠的。
(小魔女日记)2003年3月4日
我知道,自己与别的Girl不太一样,我没有“girl friend”,除了阿三和茜茜。我喜欢“独来独往”,是个“独行侠”。并不是我不想有,可我对朋友一向是很挑剔的,比方说,陈晨,柳青青,她们一时可能会“乘虚而入“的得到我一些友情和信任,可我永远也不会“瞧得起”她们的(指知己)。整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很醉很醉。
高高雅雅的看了这么多《读者》,才明白最适合我的是《童话大王》;寻寻觅觅的盼了这么久朋友,才知道自己只能成为“独行侠”;混混沌沌的过了两年多,推脱借口没动力,没兴趣,正在找感觉,才清楚只有在充实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才会有我的“感觉”。
周小眉是夏夏的女朋友。
夏夏是訾宁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哥们儿。
虽是男儿身,夏夏却长了一张比大多数漂亮女孩儿都还要俊俏上百倍的脸蛋儿,皮肤柔嫩精致的似乎吹弹即破,睫毛长长的,直嫉妒的无数女孩子一边大骂着上天的不公,一边又在夏夏面前情不自禁的失态。
夏夏不仅长得好,而且才华横溢,有着七年小提琴的功底,后来迷恋起流行音乐,转攻电吉他。三年前以自己为核心组建了一中历史上第一支电子摇滚乐队“Fly Up”,担任吉他手兼主唱。
下午第二节课时收到周小眉传来的纸条。
“訾宁,我今下午要去某某地儿苦干一番,决定带你一同前往。这可是你的莫大荣幸,你必须抛却一切凡尘俗事随我前往,到达之后静候左右。未经允许,不得胡思乱想。领旨谢恩吧!”
“附:我下节课要检查你的数学作业,你快做!”
在小眉的词典里,检查等于“Copy”。
訾宁回纸条:“某某地儿是哪?孤男寡女不太好吧?”
周小眉又回:“大笨蛋,我说的是去小白楼,时间是课外活动!”叹号后面缀个大大的愤怒头像。
小白楼掩映花木之中,是属于琴房的风水宝地。楼前是片大大的绿草坪。暮夏时分,蓬蓬勃勃的青草和草丛里星星点点的金黄色野花点缀其间,平日里常有美妙旋律自楼中飘出。每次琴声丝丝缕缕入耳,訾宁脑海中总会浮出如许海市蜃楼:一娉婷少女,黑发如瀑,涂着粉红蔻丹的修长手指在黑白键上痴迷的跳舞。
小白楼内部俨然一迷宫。整栋楼像是个大蜂巢,被隔成难以数计的单间,各单间之间又以通道互连,通道七折八回,蜿蜒曲折,而每个音乐生就像是居住在蜂巢里的蜜蜂,都拥有一间专属自己的琴房。
真是难以想象小眉这样粗枝大叶的女孩子竟能将自己的琴房布置得如此别致。窗户上蒙了白色的纱,窗户两侧垂着拉开的天蓝色落地窗帘,一架乳白色三角钢琴静静的栖息在靠窗的角落,钢琴旁是只小皮座椅。
訾宁就站在周小眉背后,看她弹琴时的模样,从她背后望去,有种躺在软软的沙滩上仰望远天的感觉。小眉细细小小的手指无比灵巧的在黑白世界里滑动,夕阳的光辉下,她的手指泛着金色的美丽光泽。
她先弹了一曲李斯特的《爱之梦》,娴静如天籁。又奏一曲钢琴王子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星空》,訾宁仿佛看到颗颗流星,在黯黑的天际里,撕碎夜色的冷漠,向着天之尽头陨落,转瞬之间消失了踪迹。
周小眉弹得很投入,訾宁在她背后静静的听,有一种淡淡的情愫如纷飞的小虫在琴房里无声无息的弥漫开来。他一会儿望望窗外飘飘悠悠的云彩,一会儿看看小眉,突然之间,他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窗外草坪上,颤动的叶子,抖落几点零星的夕阳。
“你会弹《加州旅馆》吗?”
察觉到气氛的暧昧,訾宁打破了沉默。
“不会。”
周小眉头也不回。
“那么,《回家》呢?”
“不会。”
“那么,《望春风》呢?”
听来訾宁倒像是个行家。
“不会。”
周小眉三问三不会。
“你不是钢琴十级吗?怎么什么都不会啊?”
“老兄,拜托你专业点好不好?我们弹莫扎特李斯特舒伯特肖邦贝多芬巴赫,惟独不弹Kenny•G,你说的那些都是萨克斯曲,是用嘴吹的。你的,明白?”
訾宁一张脸,刷一下未酒先红。
“不过,我会弹这一曲哦。”
“什么啊?”
她边弹边唱起来:“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小熊小熊点点头呀,小洋娃娃笑嘻嘻……”
訾宁吃惊的看着她,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哭闹着要摘天上星星的娃娃。
(小魔女日记)2003年3月5日
和宁宁对话了,面对面谈的,他很担心我的学习。不过,我从他的眼眸里看出了隐藏着的忧郁,像他这样的开心果,就像我,我挺明白我们这类人的心理的。
“宁宁,有没有喜欢的女生啊?”周小眉黑白分明的双眸里,漾出一抹不可收拾的微笑。
“有啊,你去找吧,校园里头发最飘逸那个就是啦。”
他抬起头来,竟发现一丝红晕在小眉脸上晕开。
这个小丫头,竟真的傻乎乎跑去找了。
他说的是林琳。
訾宁喜欢林琳,很深很深的喜欢。只是他却并不确定,林琳也是否喜欢他。
许久未收到林琳的信了,訾宁有些想她。
清晨往教室赶时,在教学楼大厅里遇见林琳了。她穿件草绿色连衣裙,看看訾宁,脸上云开月明,眉开眼笑的跑跑开了。一袭长裙随着她修长身子的摆动摇曳生姿,真的是好美。
訾宁不清楚林琳也是否如他般,每天在课间操时间眼睛直盯着去取信的团支书,满脸期待的只希望她说声:“哎,有你一封信呢。”
(小魔女日记)2003年3月6日
昨天下午,宁宁约我出来谈了一点点——我们的三次相遇:一中、溪边树书店、高三报到时。真是奇怪,我和溪边树书店有缘吗?和阿三的第二次相遇(我记忆中)也是在溪边树。……不知Why,和宁宁在一起,我有一种自卑感,我的学习,怎么搞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啊?
今下午去“台北1+1”吃饭,简直是“痞子地带”呀,在那里遇到宁宁,他还带去两个二混。宁宁现在好像在模仿安在旭,真是好玩儿,又有一种很失望的感觉。牛大伟和林川也去了,牛大伟竟然抽烟!不过宁宁没抽,临走时还特意将牛大伟随手丢在地板上的烟头捡起来扔进垃圾筒里。这个小痞子,真的有点不太一样呀!
(长篇,未完待续)
作者 朱尊箐 ( 【长篇小说■《茱丽叶的桑巴舞》】 ) | 阅读评论 (1)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同学一首寄子固
06/17 2007, 07:22
文/朱尊箐
子固兄:
展信佳!好多年不写信,笔头有点锈迹斑斑。昨夜一梦,故人心上过,乃是子固兄你,想来自君别离后,已是一年关系疏离,于是星夜提笔,给你写了此信。
可还记得诗人水石哥哥?
前几日在海大图书馆为毕业论文发放调查问卷时,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小朱,在忙什么呢?快点过来吧,请你吃饭。”
水石哥哥现在一切顺利,供职于青岛某媒体公司,望君勿忧。六月的岛城,薄暮时分,雾失楼台的美丽。陪他在校园闲逛,见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看一幅幅熟悉不过的景,忽然的,他就感慨良多:“本来还觉得自己蛮年轻的,回来看看你们,跟弟弟妹妹们一比,才发现岁月催人老。”
可还记得少洋?他如今毕业整两载,仍是昔日那幅学生模样。前许多日,尚是春寒料峭时节,我在他那玩,小佟也在,大家还共同开起他的玩笑,小佟说:“小洋哪,好像总是一幅大学没毕业的清澈模样。”小佟也已北上,好生照料她。
少洋现在尚好,在金老师那边做专职编辑,只是,当年心境已不在。前些日子,他在咱们共同的文学网站上留下这样的句子,“再也写不出当年那么纯粹的文字了。向那段岁月致敬。”
这样的话,自他口中说出,让人心中细细碎碎的疼。
自君北上一年,短信语气越来越客气。我只是不晓得,你可曾记得去年今日此门中,你我二人同用一幅耳塞,一人一边听“The Cranberries”的《Never Grow Old》;我只是不晓得,你整日里忙什做什;我只是不晓得,过去那个子固去了哪,过去那份友谊是否过期变了质。
又到了“青青校树,萋萋庭草”响起的日子,空气里弥漫着离别和依依不舍的味道。
又是一年毕业时,又是一年离别际。只是不同的是,去年毕业的主角是你,今年换做了我。
论文答辩时,面对马院长,我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来了段题外自由发挥,感恩老师们对我的知遇与包容,对我的理解与支持,给我最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我说,身在旅游学院,遇着各位老师,我很幸运。没想几句话,竟让马院长也感叹起来。你素知我为人,知我尊敬他这种底蕴深厚、为人师表的老师。
对了,拍毕业照时,我闹了笑话,没弄清学士服的前后就穿上了,一时传为笑柄,燕燕还发短信调侃我说:“小朱,你穿学士服照相时真好玩,俨然一牧师呵。”拍照前,咱们的老校长动情地说:“同学们,希望你们放心去飞,展翅高飞。”
散伙饭,原以为会是“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的凄迷基调,却不想兄弟姐妹们一如既往的活跃与开心。
或许笑对离别,这才是成长吧。
岁月是指间沙,点点滴滴漏下,而我的日子,依然固执的纯粹。
我还是像你在时般每周参加金老师的文学沙龙,可还记得,去年她每见我们仨(少洋,你,我)青春飞扬的面孔,总是忍不住的感慨万千:“看看你们,年轻真好。”;我还是像你在时般打理我们的文学网站,为它的日渐茁壮而不遗余力。你知道吗?校刊现在为我们网站开了专栏,专走精品路线。昨日青岛某知名网站还给我打电话,说想要同咱们合作。你若在,该有多开心呢。还有,你去年一直念叨的我的长篇小说《茱丽叶的桑巴舞》也快写完了,写完定让你先睹为快。
近来白日多梦,大白天的,竟梦见金老师、王老师、水石哥哥、少洋、SEAN 、燕燕……还有你,一大伙人在校门外远远地就望着我,等我风风火火的跑出去。“你这小子,终于毕业啦。”你们齐声说,把我抛向空中老高。然后我就跟你们每个人拥抱,哭得稀里哗啦说:“我爱你们,拥有你们,是我今生最大的财富。”
校内一线天,校外一片天,沧澜挂帆,采撷一片,喜马拉雅的莲。
纵有千金,纵有千金,千金难买年少。
2007年6月17日子夜
作者 朱尊箐 ( 【专栏■随笔】 ) | 阅读评论 (8)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Dancing Julia》(第1季)
06/06 2007, 23:19

文/朱尊箐
人小时心如玻璃杯,单纯而易碎;长大了心是杯中茶,浊不见底。
——题记
秋景尚存,冬色初具时节,清透湛蓝的远天中,有几朵缥缈轻薄的浮云。清晨S大操场旁的小树林,落叶经霜,层林尽染。泼泼洒洒的阳光,透过树叶罅隙投射下来,点点滴滴都是跳舞的精灵。
“林琳,我们分手吧。”
訾宁说这话时,林琳正双手锁在他的脖子上撒娇,脸上还凝着恋爱中小女人所特有的幸福。她闻听此言一时僵在原地,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痛,如刺生骨中,穿肉而出。
“为什么?”她咬着薄薄的嘴唇颤抖着逼问,眼底眉梢的忧戚让訾宁看着心酸。
“林琳,你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心里有一种毒,如泉涌的热泪永无法找到安置的脸庞,这种毒叫作漂泊。我想了好久,我们都还没有能力去维护好这份过早而青涩的感情。再见。”
他不敢对视她汪满泪水的眼眸,背过脸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走了。偌大的小树林,空剩下林琳单薄的背影在飒飒秋风呜咽之中茕茕孑立。
昨天的昨天,訾宁刚刚过完二十岁的生日。
訾宁经常会莫可名状地忧伤,经常会,可是,他却又常常弄不清楚自己为何而忧伤。很多年前,他看高晓松的电影《那时花开》,看了好多遍,却仍然看不懂。现在,大学上了三年,他懂了,有些事,有些人,他想刻意忘掉,他想将她们从自己的记忆中删除。而实际上,那部电影,是世上某些人注定一生都无法看懂的。
周小眉那双灼人的眼睛出现的时候,林琳正挽着訾宁的胳膊和他相约去汇泉地下影城看华仔的新片《再说一次我爱你》。那一天,是訾宁二十岁的生日。
依旧是明亮骄傲的眼神,依旧是微微翘起的嘴角,只是,眼前的小眉,不知从何时蓄起了长发,是酒红色的长碎。她的对面,偎依訾宁身旁的林琳,却是齐耳的短发,清爽,蓬松,特意吹过。
他远远地望着她,她远远地被他望着。他们之间,有距离。
訾宁的心开始笃定。他的背后,秋风已经吹了起来,这个季节,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已满是情侣装的温馨。
“你留长发了啊,蛮好看的。”他最先打破了属于三个人的尴尬沉默。
他看到小眉的嘴唇一直在抖,却不说话。
“你来找夏夏的是吧?他现在香港中路上的纽约吧里,几乎每晚都有演出的。”
她只是微微地笑,笑得让他感到心慌,仍不说话。
“今天是我生日,一起去看场电影吧?这是我的女朋友林琳。”他看看林琳,对小眉说。
林琳看一眼周小眉,将头紧紧靠在訾宁的肩膀上。
她仍然只是轻轻地笑,不说话!
“那,不好意思,我们,先走了,再——见。”他牵起林琳的手,从周小眉身边走过。林琳如柳的腰肢,在风中摇曳生姿。
“訾宁。”她忽然开了口。
他回头,她跑上去。“生日快乐。”她说,声音幽幽的,说着塞他手里一包小小的东西。然后,转身,一言不发,头也不回地走了。两点五英寸,擦肩而过刹那,一闪即过的——妩媚。风,空气,世界与世界,有迷离的长发在风中飞扬,如飘动的绯云。
訾宁拆开纸包,是几粒种子。他像是忽然记起了什么,心在痉挛,隐隐作痛。
訾宁二十岁了,今天。
“宁宁,你觉得我漂亮吗?”
林琳怔怔地望着訾宁,小心翼翼地问。女孩子总是爱问诸如此类傻乎乎的问题。
“你不漂亮。”他耍个花枪。
“哦。”林琳的声音空洞,显然是訾宁的回答很是出乎她的预料,她有些失落。
訾宁实在忍不住,哧地一声笑出来,轻轻附在她耳边柔声地呢喃:“小傻瓜,你不漂亮。可是,你很美丽。你不觉得漂亮其实是个很庸俗的字眼吗?我会很随便地夸赞一个俗气的女孩子漂亮,可能让我用美丽一词来形容的,只有你呢。”
见她不说话,他诡秘地笑笑:“怎么,没听过别人对你讲情话啊?”
林琳给他一个嗔着的笑:“不是,是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眼神里有异样的温柔。“你总是喜欢先把人扔进地狱,接着又抛向天堂。”
“那你觉得周小眉美丽吗?我感觉她仍然喜欢你,女孩子的第六感,很准的。”林琳的眸子里掩藏着心神不定的忧虑。
这一问,让訾宁心中有烦躁和不快迅速蔓延上来。他一把将林琳抱在胸口,到近乎窒息的程度,然后狂吻她,下巴密密的胡碴儿,蹭痒她的脸。林琳含了一脸的娇羞与痴狂,不禁又是欣喜又是害臊,脸一下子就烧得通红,好在房间里光线昏暗,才没被訾宁看出异常。这三年来,她虽名为訾宁的女友,和他是别人眼中艳羡的郎才女貌珠联璧合的一对儿,訾宁却实与她相敬如宾,甚至连抱过她一次都没有,更何况是如此激烈的热吻呢。
林琳的齐耳短发丝丝缕缕落在訾宁的脸上,訾宁看见她紫红色的眼影,看见她莹润如玉的肌肤,看见她鲜艳如花的嘴唇。她长长的睫毛在半睡半醒的眼睛上轻轻颤抖,散发着摄人魂魄的妖艳。这么久以来,訾宁竟然从来不知道林琳有着如此的性感。
他不能自持,双手在她的胴体上急切地游走。林琳将脸儿贴在訾宁的胸口微微颤动,幸福的像是条快乐的小蛇,她只觉自己滚烫如焚的身体,如松香节节融化,摇摇欲坠。
秋日的风频频掀动落地窗帘,送来隐隐的落叶清香。黯淡的灯影下,訾宁在恍惚的激情之中听到林琳在茫茫暗夜中的娇喘:“宁宁,轻一点儿,轻一点儿……”
再次见到夏夏的时候,是在香港中路的纽约吧里。
纽约吧同訾宁原本想像之中嘈嘈杂杂鱼龙混杂的情形大相径庭,很富有情调。夏夏在台上唱完一曲陈慧娴的《千千阕歌》,径直朝訾宁这边走过来坐下,然后用很优雅的姿势打个响指:“莎莎,给我们开瓶皇家礼炮二十一响。”
旋即便有精致而曼妙的女子热情洋溢地开酒,然后为他们斟满。
“怎么现在唱起这么怀旧的歌来了?我记得以前你最爱唱的是许巍的摇滚。”訾宁随口哼起来:“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
夏夏笑笑:“哦,你还没发现吗?来这家酒吧喝酒听歌的多是些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怀旧的歌曲往往更符合他们的口味。”他啜下一口酒,“怎么没带小眉一块儿过来玩玩呢?”
訾宁以为夏夏是在和他开玩笑:“小眉?她不是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前段时间我还见她来青岛找你。”
“和我在一起?来找我?你开什么玩笑?小眉找你找了好几年了。”
訾宁瞪大了眼睛:“找我?”
“訾宁,你我从小一起长大,你难道就真的没发觉我和你不同吗?”
他看到夏夏的眼里,有几丝异样闪过,转瞬即逝。
“訾宁,快去找小眉吧,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活蹦乱跳的小丫头了。”
“小眉,她怎么了?”
“三年前,她就已经——聋了。”
夏夏的话,字字如同当顶霹雳,訾宁的心在一阵颤栗与悔恨之后失去了知觉。
收到周小眉寄来的日记本的时候,已是数九寒冬的日子,家乐福海蓝蓝水盈盈的橱窗外大红色的串串灯笼已经高高挂了起来,岁末的气息弥布街上。翻开来日记本的扉页,有“玩世不恭小魔女”几个字一下子映入眼帘,他只感到一阵晕眩,那一段被烟尘所封锁的记忆啊,在往事的一幕幕中渐渐重现。
(小魔女日记)2003年3月3日 大风吹
今天其实是三月四日,但我最喜欢“三”,一年只有一个三月三,So,我的“小魔女日记”,也从这一天开始写吧。三月三,我种了三盆花,其中两盆是宁宁送的。我忽又想起了学前班种蚕豆的经历。浇着水,想象着自己培育的生命萌发出来,就有一种很大的成就感,而且,可以说是“我的花”,它们从头到脚都是我赋予的,可以向它们讲心事,不必担心它们会“泄密”。这大概很“轻狂”,占有欲太大,因为它们是大自然的生命呵。可,我想,这大概就是母亲的想法,她们生下一个生命,一定会想“它从头到脚都是我的”。
又想起了情人节的故事。宁宁的“政治秘密”我其实早猜出好久了,送Chocolate一直送到情人节,也可以说是“无意识”地在情人节送了我巧克力。我接受了,他大概在被窝里笑了好久,笑我这个小傻瓜。我很聪明,也有很强的洞察力。不过,我觉得自己需要一块情人节的巧克力,I don't know why。我需要知道自己身边有人关心着我,我需要一点这样的自我麻痹,自我安慰。
也许,他根本也是“无意识”的,可我宁愿相信那个“政治秘密”。
(长篇,未完待续)
作者 朱尊箐 ( 【长篇小说■《茱丽叶的桑巴舞》】 ) | 阅读评论 (5)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祖父的规矩》
06/06 2007, 23:01
(原载《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9月11日 第23期“怀念”专栏)
文/朱尊箐
农历四月十五,是祖父的忌日。
祖父是大户人家出身,自小未吃过苦。他的父亲,即我的曾祖,据老一辈的人说,当年是声闻百里为人景仰的硕儒,立世做人莫不讲究一个方正,讲究一套规矩。作为硕儒之后,我的祖父,除继承了满腹诗书之外,更是将老祖宗那套礼义廉耻的衣钵原封不动地给传承了下来。
这些规矩,名目繁多,包罗万象。譬如说,大清早起床后是不许说梦的;晚上睡觉前不许剪指甲;年后正月十三前切忌理发……至于其中缘由,自然是不敢问,即使问了,所得的,亦不过一顿训斥。然终于一次,我实在好奇,在饭桌上怯怯地问:“爷爷,为啥早上起来不许说梦?”“毛孩儿,哪来这么多问题!吃饭时不要讲话!”“为啥不要讲话?”“吃你的饭,男人吃饭该狼吞虎咽,女人吃饭才细嚼慢咽!”果然,答案没得到,反又招致两条新规。我其时正值“狗也嫌”的七、八岁年纪,偏要故意气他,偏要饭桌之上不停地讲话,磨磨蹭蹭。以致于后来习惯成自然,这毛病到现在也未能改掉,一群好友吃饭,总是我吃最慢。也曾酝酿过几次大规模提速,可惜每有进展胃肠便大唱反调,只好作罢。
他的规矩,有时竟到了不可理喻的境地。我的母亲,是位极标致的女子,年轻时有条黑色蕾丝长裙,我儿时见她穿过几次,一袭长裙随着修长身子的摆动摇曳生姿,真的是好美。然而,祖父见了,却认为“好儿媳是不该于长辈面前穿裙子的!”且“本族未有女人穿裙的先例”。他于我父亲面前几次三番地说,父亲是个大孝子(虽然那孝在我看来有时不免近乎迂),不敢违抗父命。母亲是个温柔贤淑的人,终于不敢“放肆”,退一步,只敢晚上偷偷穿裙了。祖父却不罢休,仍旧絮叨不止,母亲无法,又退一步,只得将那象征“坏女人”的裙子送了我的一个表姐。可怜我的母亲,在生命最美丽的年华,从此与裙装绝了缘。
祖父幼读私塾,少时便倚马千言颇有些文名。他写一手风流俊雅的好软笔,也对我寄予厚望,并将心爱的镂空蟠龙砚台传我以资激励。可惜我那时太贪玩,下不得苦功,几年下来,字无丝毫长进,心倒静了不少,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他便用了略带黯然的口气安慰我:“能静心也好。人心不静,难成大器。”话虽如此,但我常想,他心中一定在为着我的贪玩、不思上进伤心吧?他将这砚送我,真是明珠暗投了!
我的名字,也是他的功劳。按他的解释“箐者,竹青也,山间大竹林。”我当时心里直暗笑他的迂腐,觉得这字太过生僻。果如所料,教我的老师,十个中就有九个不识得此字,也未经我同意,就擅自将我学籍上的“箐”字用“西门大官人”的“庆”来取代了。这是祖父所始料未及的。他一个劲地嘱我:“这一改,的确通俗,却意蕴全无。日后升上大学,一定要换过来的!”
我果真升上了大学,却懒得听他的话将“箐”字换回来。等去年五一我接了父亲电话风尘仆仆赶回家时,他已经病得不轻了。
住院两个月里,他本就孱弱的身子一瘦瘦成了几十斤。起初他只是要强,硬撑着不喊半个疼字,后来锥心刺骨的疼痛令人实在难忍,一张嘴唇都咬烂了。越到后期,癌细胞扩散至骨髓,痛楚越深,杜冷丁之类普通镇痛药物已完全于他无济,只得用吗啡止疼,一日两针,几根血管都被扎坏了,错乱地盘虬着。
走时还好好的,怎么说得就得了呢?偏偏还是最折磨人的骨癌?
我握紧他清瘦凛冽的手,跟他说话:“爷爷,箐儿回来看你了啊。”一瞬间眼睛就发涩。
他问:“请假回来的么?”我说:“五一放了七天假。”他这才安下心来,让我得以陪了他七天。待到第七天,他赶我走,担心起我的学习,并用个听似冠冕却实可笑的理由撵我:“自古忠孝难两全!”我说:“我多陪你几天吧?”他便瞪了眼睛训斥我:“快给我走!赶紧回学校念书去!还没到那份儿上!”
他执意如此,我只好回校。
我在临走之际便预感到这大概会是我和他的永别。返校后惦念他,也无心学习,期间做了个恶梦,梦见祖父文革中落下的旧病“经气”又犯了,半夜里惊出我一身冷汗,我感觉不妙,估计他可能走了,再也无心睡眠,天不亮就拨了长途往家中。我问父亲祖父可曾有事,父亲说老人家挺好,昨夜还喝了大半碗白粥。我遂安了心,竟妄想他能顺利翻过这道坎去。
恍然月余,复收到父亲来电,他终于松了口,说箐儿你梦得很准,你爷爷已仙逝十多天了,是在你打来电话的当天早上匆匆走的。他走时很安详,脸没有变色,只是更苍白了。他临走时立下规矩,不许我打电话给你,不许你回来,怕耽搁你学习。
我近乎歇斯底里地冲着父亲大喊大叫:“可规矩是死的,你就不懂变通?”
我日后知道祖父在临终时哪个儿女都不理,只是抱着我的照片一个劲呜呜直哭。就是我念大学第一年寄回家那张,身后是片蓝莹莹的大海。
我的泪再也止不住了。
他少时衣食无忧,中年饱受凌辱,一生沧桑却未曾服过软,哪知晚境竟凄凉如此,为着我这不肖之孙老泪纵横!而我这不成器的孙儿,在他临走却未能送他一程!
迷信里的说法,老人们会在临走之际托梦给他心中惦念的亲人。我想,他终归还是放心不下我,惦记着我的好,隔了千里托梦来望我最后一眼,同我告别。
我明白的,一直都明白。
作者 朱尊箐 ( 【专栏■怀念】 ) | 发表评论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解构张艺谋》
06/06 2007, 22:56
(原载2006年6月27日《青岛大学报》副刊"影视欣赏”专栏)文/朱尊箐
张艺谋是第五代的一张王牌。
同样是第五代,作为底牌的陈凯歌电影霸气十足、贵气尽现,与此相形,张艺谋的电影往往显得“土气”,然而正是这种“土气”,反而成就了他的辉煌。虽然其近几年的影片日益商业化,日益花俏,但追溯渊源,他早期的作品很少有脱离农村、土地、市井小民的。与陈凯歌往往容易曲高和寡不同,出身草根的张艺谋显然比来自书香门第电影世家的老同学更会琢磨观众的心思。在他的作品中,你会随处可见他的独到幽默,而这些幽默,却又非刻意为之,均带有浓烈的生活气息、小民心态。他很擅长选用和驾御群众演员,这些本色出演,极大增强了其作品的娱乐性和可观赏性,甚至他的《有话好好说》、《秋菊打官司》、《幸福时光》等作品,纵较之专门的喜剧片,亦毫不逊色。
国学传统,儒释道杂糅,老谋子浸润其中,自然概莫能外。你看他的《英雄》,初看是波澜江湖任侠剑客兼济天下,再看却又是一派老庄自然的天籁:“天下!你的心里只有天下!” “不,还有你!” “我们俩,再不会漂泊江湖了!”。他的过人之处在于,他能将所要表达的人文情怀、人性光辉,乃至于民族精神、民族劣根性都大音无声大象希形地巧妙糅进那片皑皑白雪地里雀跃的红,糅进一个老光棍令人潸然的心酸,糅进一望无际的高粱田,糅进大红色灯笼高高挂起的乔家大院里。
正宗好莱坞工厂偏重气势营造,而张艺谋作坊则擅长山水描摹。摄影出身的张似乎对色彩有一种天生的敏感,把握度极好,那些精致画面时而浓墨重彩泼泼洒洒,时而清新雅致轻描淡抹,时而山水写意简笔勾勒,时而工笔花鸟细细描绘,令最挑剔的观众都空剩惊艳的份儿。
除了美仑美奂的神秘东方美景,他的作品真正吸引西方人的地方,是那些或青布素衣,或碎红缀花旗袍包裹之下东方女性含苞待放的欲望和压抑不住的心火。同泼辣大胆乳丰臀肥的西方女性相比,包裹得严严实实,含蓄内敛,不动声色传情于眉目之间的东方女性显然更能挑逗起蓝眼睛高鼻梁的西方人猎奇的瞳孔。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在封建余孽滋生、女性地位低下、人治社会中,人性如何被吞噬,心灵如何被扭曲,自我如何丢失的。巧合的是,巩丽的早期荧幕形象刚好契合了西方人心目中东方女性的美丽妖娆:清丽,薄嘴唇,小口樱红诱人,高挑身材,敢爱敢恨,倔强而又深明大义。
窃以为《英雄》以及《十面埋伏》不过是国人奥斯卡情结在张身上的体现。李安《卧虎藏龙》在奥斯卡受宠所引发的一股全球武侠热使张依稀看到一条通往名利巅峰的康庄大道,加上心中多年来常驻一片武侠情结,诸多因素一掺和,遂促成两部商业巨片的到来。虽然这两部作品让张毁誉参半,可作为华人导演的一面旗帜,已过知天命的年龄,仍在孜孜不倦的寻求突破、锐意创新,他的敬业有目共睹。
《千里走单骑》是张艺谋文艺片路线的线形回归,虽然故事情节较之早期的《红高粱》、《菊豆》、《我的父亲母亲》略显单薄夸张,却仍不失为一上乘之作。
达摩祖师面壁九年终成正果,而我们的期待,则是老谋子《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到来。
作者 朱尊箐 ( 【专栏■电光倒影】 ) | 发表评论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达达猪的青春之歌》
06/06 2007, 22:54

(原载2006年《青岛大学报》副刊“小说林”专栏)
文/朱尊箐
达达不是男生,更不是女生,它是,一头彻头彻尾如假包换的猪。是的,一头可爱、快乐的小猪。
故事的开篇是这样的:从前有座夜郎山,山上有个猪圈,猪圈里有个猪妈妈,猪妈妈给猪宝宝讲故事,猪宝宝的名字叫做达达。
这听来似乎是个蛮好玩儿的故事。
猪者,虽勉强忝居与号称宇宙精华万物灵长之人类同一部落联盟的哺乳动物行列,却实乃愚蠢至极的低等生物。日出而睡,日没而眠,堂堂青春年少大好年华皆被浪掷在呼噜声与春秋大梦的昏聩之中。春天到时,闲来寂寞无聊,发发情,谈场小恋爱,必要时贡献一下肉身,该交媾时交媾,为下一代的发展尽些力所能及的绵薄之力。
人类常用猪头猪脑极言某人的愚钝。由此可窥猪族实在是蠢出水平,愚出风格,笨到了无可救药的境地,一不留神就成为了低智商的代名词,对人类语言起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要不为何,人类偏偏说猪头猪脑而不说猫头猫脑抑或狗头狗脑?由此观之,猪族的IQ值显然是比那些专会擅长拍主人马屁的猫三狗四低一个档次的。那些猫啊,狗啊,多少还有些灵气,通人性,腹中藏些韬略,换言之,就是有点思想有点深度有点内涵。猪却不同,腹中草莽,脑袋空空,浅薄轻浮的不得了,一天到晚只知吃了睡,睡了吃,估计连白日做梦也充其量顶多会梦个白菜帮子萝卜英子玉米面子之类。
一言以蔽之,做猪真是份很没前途的职业。
然而达达却颇有些与众不同的味道。
达达的卓然不群首先体现在它对传统与权威的蔑视上。它本来是不叫达达的。它满月时,按照猪族五千年来流传下的旧俗,照例是部落长老为应届新生猪取乳名的隆重盛典。那猪长老是个大胡子,活了八百岁了,号称猪界的彭祖,活神仙,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与无可动摇坚如磐石的公信。长老之所以为长老,是因为它的积极与时俱进,染着紫色的头发,不,确切地说是紫色的猪鬃。众所周知,紫色象征高贵、典雅,要不何来紫衣玉袍一说。那猪长老焚香沐浴,戒斋歃血(自然是鸡血)之后,为它赐名“狗蛋儿”。这名字包含了长老的厚重期望,寓意它会像狗那样聪明。毕竟在猪族眼中,世界上再没有比邻部落的狗更聪慧的生物了。因着这群目光短浅的猪生活在夜郎山里,自以为聪明绝顶的人类便索性创了个成语“夜郎自大”以示嘲笑。
之于长老的赐名,猪妈妈自是欣欣然受宠若惊地替儿子笑纳。然正在这时,令所有猪敲破脑壳也想不透的一幕真真切切地发生了:猪妈妈襁褓之中的猪宝宝忽然从母亲怀中挣脱着跳下来,前爪翘起,后腿直立着“站”起身,然后用了脆生生的猪语道:“俺不!”
一言即出,举族皆惊。地球猪都知道,猪哪会直立行走啊?而且,刚满月的猪又怎会言语呢?
猪长老大骇,“为什么不?”
“难听!”
“那你想叫什么?”
“达达!”
全场哗然。看来这猪崽子确属早慧范畴,不仅满月能语,而且出口不俗,句句都是两字经,简洁凝练。
这便是达达颇具戏剧色彩的闪亮登场与名字由来了。自此部落里的长舌猪们茶余饭后互相传诵着:“这个古老的部落,定是有贵猪诞生。”独猪长老却喜忧参半,喜得是猪族千年未逢如此天仙才猪了,可喜可贺;忧得是,据它一双老眼仔细观察,达达脑后生有反骨。那猪长老学识渊博,窃下里翻过猪文版的《三国演义》,它推断,达达要么是两千年前孔明刚一命呜呼就迫不及待扯旗反蜀的魏延老贼转世,要么就是魏延当年饲养的宠物猪魏小延隔世投胎。
而后的事实证明,达达此番惊世骇俗的表现不过是猪刀小试。
在整个猪部落,没有哪头猪敢矢口否认达达是个天才。这家伙似乎天生是做歌唱家的料,无师自通,打落地一刻起就会唱世界名曲《我的太阳》和《卡门》,而且,是用外语唱,狗文版的《我的太阳》和猫文版的《卡门》。虽然在人类看来,这只猪可真逗,真cool,真拉风,一天到晚无休无止地不是“汪汪汪”学狗叫就是“喵喵喵”学猫叫,扰得四邻八舍不得安宁。可达达作为猪族的骄傲,确是在史无前例地用外语深情演绎世界名曲。一切来自于人类的质疑和嘲笑只能说明他们的无知与浅薄,不懂音乐,不懂艺术。
“走猪的路,让人类去笑吧。”猪妈妈如是鼓励。
“瞧!那头猪真帅!”每天清晨达达迎着朝阳引吭高歌,部落中七里八乡未出阁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猪们总忍不住地啧啧称叹,一个个腮挂红晕,脸颊上洋溢着飞红的彩霞。
春天来临时,我们的主角达达收获了青春期的第一份懵懂爱情。
对方是隔壁野猪婆婆家的小外孙女儿,名字叫做楚楚的。从血缘关系上分析,她和达达之间属于三代以外旁系血亲,法律上允许结婚。楚楚有一双大大的,很漂亮的蓝眼睛,睫毛长长的,让达达第一眼见到就心如鹿撞的可人模样。那是一头很单纯可爱的小花猪,每次见到达达她都会“达达哥哥,达达哥哥”的开心喊个不停。
两头一见钟情的小猪迅速迈入捉对出双如胶似漆的热恋状态。这对恋爱中的宝贝,最爱玩儿的游戏,当属在百合花田里捉迷藏。结果每次都是,傻的可爱的楚楚在漫山遍野随风摇曳的百合花丛中不仅没找到达达,还把自己给弄丢,迷了路。她好象天生没有任何方向感。
天渐渐暗下来,暮色如水般从四周弥漫而来,达达终于第九十九次在花田的某个幽暗角落找到了正在第九十九次因迷路怕黑而啜泣不止的楚楚。
于是达达第一百次哄这只小傻猪,为她唱情歌。“别哭啦,别哭啦,好妹妹,有达达哥哥在,不怕!哥哥为你唱首歌吧,妈妈说,走夜路害怕的时候,就唱歌。”
“嗯。”
“推开夜的窗/对流星说愿望/给我一双翅膀/能够接近太阳……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达达声音幽幽地唱了起来。
“达达哥哥,你唱得真好听,你将来一定会红的,你一定会成为咱们猪族的帕瓦罗蒂。”楚楚怔怔地望他,咯咯地笑,蓝色瞳仁里开满着花瓣。
可是,达达不安于现状;达达不甘心平庸;达达不愿只做小圈儿里的猪;达达想让外面的世界统统都看到它的才华。
它时常在无数个失眠的深夜里掂起脚尖,探出脑袋,他想看看猪圈外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
“妈妈,达达想外出闯天涯。”
“好孩子,勇敢地飞吧,不管你飞多高,多远,牵挂的线系在妈妈手中。”猪妈妈递给达达一块老怀表,落日的余辉下,表面上泛着银色的美丽光泽。
“好好保存,这是当初爸爸留给妈妈的心。”
“爸爸?好陌生的称呼。他是做什么的?”
“他本猪族一只金嗓子,出外闯荡至今人未归。”
“妈妈,达达爱你,可外面广阔的天地才是我想拥有的世界。”
那一夜,达达默默走下夜郎山,偷偷离家出走了。他害怕面对楚楚。这一去,就是整三载。三年,楚楚的泪都流干了,哭瞎了,却终盼不得情郎归来。原先的百合花田,幻化成一片蓝莹莹的泪海。
迈出猪部落,踏进狗部落,达达一路走来,看到很多,听到很多。三年的时间,它已如一块咖啡中的方糖,没有丝毫陌生感的融入到狗族的生活了。它甚至会时常搞不清自己到底是猪还是狗,只是,它会经常在连月亮也睡了的寂寞深夜里想起妈妈,想起楚楚来,心中满是柔软的甜蜜。
“达达哥哥,你会成为猪族的帕瓦罗蒂的。”多年来,它一直相信这个童话的真实性,从未质疑,可在弱肉强食的狗族部落里,这个美丽虚幻的肥皂泡终于破碎了。在狗族里,很多狗狗不仅会用猫言狗语唱《我的太阳》,唱《卡门》,而且很多天才狗狗还会用更高级的、人类的语言唱莎拉·布莱曼,唱迈克尔·杰克逊,唱席琳·狄翁。很多超天才的狗狗甚至跑到人族去发展,唱得彩声雷动风生水起。
达达这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天才,它只是一头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小猪罢了。自己以前的狂妄与心比天高,原来都不过是坐在猪圈里观天。
“想唱就唱/要唱得漂亮……”当这首歌再次从达达口中唱出的时候,它发现自己已好久好久未开口唱歌了。
“达达,你唱得真好听。”旁边的好友狗狗如是说。
达达于是很开心的笑,许久没有过的开心。是的,它相信狗狗的夸赞是发自肺腑,真心的。它要继续勇敢地唱下去,哪怕没有人鼓掌,哪怕它永远也无法成为帕瓦罗蒂,至少它还能够勇敢的自我欣赏。
青春,需要肆意绽放。
它从心口窝掏出三年前临走之时妈妈给它的怀表,痴痴地看,目眩神迷。柔媚明丽的阳光下,老怀表依然泛着旧日的银色美丽光泽。燠热的空气中,流溢着一股经了风的青草香,火辣辣的烈日烤灼之下,怀表似乎也热得恹恹欲眠,融化了,高温下塑料一般,软塌塌地挂在树枝上。
达达就这么呆呆地看,看着看着,就有虫子蛰疼了眼睛。
达达,你想妈妈了是吧?妈妈此刻正在家里做好了热腾腾香喷喷的红烧鱼等你回家;达达,你想小花猪楚楚了是吧?楚楚此时正在你们孩提时玩捉迷藏的百合花田里哭着盼你回去找她,哄她,为她唱歌。达达,你想她们了是吧?要不为何你会莫名地哭泣?想她们了就回家看看吧,快点吧,快点快点快点吧。天色不早了,楚楚一个人会怕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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